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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士
医疗服务
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助产士注册条例》(第162章)在香港注册的助产士执行。

资历要求

  •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 持有可根据《助产士注册条例》(第162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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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卫生局
电邮:enquiry@healthbureau.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