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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及科技专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畴:
(i)药物学及生命科学或生物科技;
(ii)数据工程(例如数据开采或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机械人技术、分布式分类帐技术、生物辨识技术、工业或化学工程等;及
(iii)材料科学或纳米科技
创新及科技
详细说明
香港的最新发展和前景

创新及科技专家对香港的创新及科技发展举足轻重

引入具有丰富经验和杰出成就的创新及科技(创科)专才能够促进人才交流、吸引世界级的机构来港、培养蓬勃的创新文化,以及形成群聚效应,从而发展香港成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及环球科研合作中心。

国家「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位于落马洲河套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等发展为香港带来庞大机遇,香港对创科人才的需求将会迅速增加。

职责说明

创新及科技专家专长在相关创新领域领导不同种类的研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领域:

- 药物学及生命科学/生物科技/医疗及健康护理科学;
- 数据工程(例如数据开采/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机械人技术、分布式分类帐技术、生物辨识技术、工业或化学工程等;
- 材料科学/纳米科技;
- 微电子;及
- 集成电路设计。

典型资历

持有高认受性的大学所颁授的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STEM)的学科学位,具备相关科技范畴的工作经验,并

曾在顶尖的创科机构、公司,以及研发组织,并取得杰出成就,足以证明申请人为备受肯定的人才。相关证明例子包括:

为创科机构、公司或研发机构的董事/创始人/主要职员,并列举其在相关领域的发明例子;或
现职以外的工作对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作出贡献,并获认同;或
为相关行业的公司创始人、企业家或主要职员,并对相关界别作出了重大的技术、商业或企业发展上的贡献;或
为世界广获承认的知名人才(例如获颁发有关领域的著名奖项);或
作出学术贡献,并在权威刊物发表研究报告,或由知名专家认同,以展示其在相关领域的非凡才华;或
由相关领域中的著名研发中心、半官方组织或专上学院推荐

具备上述卓越经验或成就的人士,即使并非具高认受性大学的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系(STEM)毕业生,亦欢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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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科技及工业局
电邮:enquiry@iti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