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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機工程師及船舶總管
海事服務
詳細說明
香港的最新發展和前景

香港高增值船舶管理行業的增長

現時,香港大部份海外輪機工程師都在船舶管理公司擔任船舶總管之職,負責管理一支船隊(約三至五艘遠洋輪船)。輪機工程師及船舶總管方面的人才,有助於促進香港海運業中,屬於高增值海事服務的船舶管理業的發展。

職責說明

輪機工程師船舶總管專長以安全和可盈利的方式,對受委託的船隊進行整體管理和技術運作支援。當中包括督導日常的維修保養、預算、驗船編排、培訓、船上事務的督導和監察,及有關船隻的一般評估、檢查和進塢維修;向船隻提供技術支援和建議;監察船隻在法定認證和檢驗方面的技術情況;定期對船隻進行技術合規審查和缺陷/失靈調查;有系統地檢視質量、健康、安全和環境系統;確保受委託的船隻都能運作,維持船上的零時損意外記錄,並報告所有船隻事故和險肇事故,藉此預防事故和消除潛在危害;就技術和運作事宜聯繫管理人員、顧客或持分者;處理船隻進入船塢、維修和檢驗事宜,並為維修工程準備技術規範;以及遵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為船員提供訓練。

輪機工程師為船級社任職,或作為私營驗船師,具備專長為船隻進行法定認證和驗船工作,以確保船隻、其組件和機器,均按照其船級社和國際標準來建造和保養;對應急和安全有關的機器及設備進行見證測試和運作;檢查船隻的貨物或其在船上狀況;調查海上意外;以及以專家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研訊。

典型資歷
最少具有兩年擔任輪機長職務(即持有輪機師一級適任證明書)的航海經驗,其中兩年是船舶總管的經驗,或曾於海運業擔任高級工程師職位;或
碩士學位(MEng或MSc)或有關輪機工程或機械工程的同等資格,或其他相關學科,以及五年船舶總管經驗或曾於海運業擔任高級工程師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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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enquiry@tlb.gov.hk